《2023年度城口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政策解讀
一、政策背景和決策依據(jù)
為規(guī)范政府權力運行,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,根據(jù)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3號)、《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(guī)定》(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7號)要求,縣政府應每年更新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,并向社會公眾公開。緊緊圍繞縣委、縣政府的工作重心,我們組織收集了各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,縣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需向縣政府申報決策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,并根據(jù)《城口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》(城府辦發(fā)〔2021〕122號)所規(guī)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進行論證審核,并反復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,最終形成縣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,經(jīng)縣政府常務會議、縣委常委會審議研究通過,縣政府辦公室印發(fā)了《2023年度城口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。
二、目錄的主要內(nèi)容
納入目錄的決策事項共6個,所涉事項關系到我縣全局發(fā)展方向、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(guī)劃、重大政策或者措施。
三、工作要求
該通知共提出4項工作要求。要求決策程序必須按法定環(huán)節(jié)進行,做出合法、科學決策;決策過程除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,應當全過程公開,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;要求縣政府辦公室對決策程序進行把關審核,不履行法定決策程序的不得安排提交縣政府集體審議;要求決策目錄的更改需履行相應程序。